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又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
从2010年1月起,大部分小区按照0.1元每平米标准交纳住宅专项维修维修资金,目前城区共有72个物业小区收缴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企业代为收缴,存入我局指定专户银行,使用维修资金需要受益部位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几年来,市住房局一直严密监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情况,严格按标准程序审批小区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自今年9月份来,加大检查力度,一是制作详细到户的维修资金统一表格,认真统计几年来所收取的数额;二是仔细核对,严格审查。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企业上报数据与银行每月金额仔细分析核对,查出有问题小区共16个,资金差额310.82万元;三是积极追缴欠款单位,对没有及时上报数据、没有及时存入专项资金企业,加大追查力度,截止10月底,比上年增2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