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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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新一则征地公告
来看看有没有你家吧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贵港市港南区2021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
该批次需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福新村(具**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及分类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贵港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2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青苗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有合法手续(证件)的房屋等建(构)筑物,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0〕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