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
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直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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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贵港市印发《关于加快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加快化解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通知》针对市本级具有共性、普遍性的5大类问题11种具体情形,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路径和破解办法,并对《通知》的实施期限、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进行了明确。
5大类问题11种具体情形分别是:
一是关于自建房宗地超出审批面积和房屋超建、未批先建的问题,包括土地登记宗地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与现状不一致、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和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个人自建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无土地权属来源的问题等四种情形。
二是关于解决涉及个人房屋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问题,包括个人自建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经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房和各级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等两种情形。
三是关于解决国有西江农场利用自有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组织建设的房屋统一登记办证问题。
四是关于解决**许可、竣工验收、消防和人防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包括未通过建设工程**核实等三种情形。
五是关于解决其他问题,包括原始登记档案资料缺失、产业园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导的老旧开发区房地不动产登记难、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组织建设住房等四种情形。